版权和软件保护

版权为文学、科学或艺术作品提供保护,这些作品往往是个人智力创作的成果,具有某种程度的原创性并以某种有形的形式表现出来。版权随作品的创作和披露自动产生,无需经历涉及某个机构的复杂注册或批准流程。

各种形式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作为特殊的文学形式受到版权法保护,例如作为源代码或计算机可读的对象代码,包括相关的准备资料(如流程图)。

不过,版权仅保护采用其各自特定表达形式的计算机程序,并不保护作为计算机程序基础的技术功能。为了获取作为计算机程序基础的技术教学的法律保护,必须提交专利申请。

我们电信和信息技术部门的专利律师将非常乐意帮助您提交关于软件发明和信息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作品的作者有权利用作品,且在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可以禁止他人复制、分发、展示作品或将其告知公众。

Dr. Christoph Hecht | Partner and Patent Attor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