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和撤销诉讼

就竞争而言,一家公司的授权专利通常会约束竞争对手公司的商业活动。因此,必须调查清楚公司当下或未来的行为(包括公司生产和营销以及公司客户对其产品的使用)是否落在竞争对手的专利(不论该专利是近期授予的还是存在已久的)的保护范围之内,以免公司面临禁令救济和赔偿。调查清楚这些问题需要专利律师的参与。如果不能排除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可能性,也可以与专利所有人进行许可协商,目的在于获得使用相关专利的许可。然而,由于竞争对手通常不太愿意授予许可,因而唯一的变通办法可能是尝试通过异议或者撤销诉讼来撤销竞争对手的专利。

自专利公报发布相关专利授权之日起,只要未超过九个月,期间任何人均有权针对德国或欧洲的授权专利提出异议。如果已经超过了提出异议的期限,或者异议人的异议诉讼未果,仍可针对授权专利提起撤销诉讼。

在异议或撤销诉讼中,必须阐明该专利授权不合法的原因。在提起异议或撤销诉讼之前,专利律师应当根据可用的现有技术和对文件的检查,评估成功概率。如果诉讼被认为有可能获得成功,并且鉴于公司本身的销售活动,诉讼的代价显得较为合理,则可针对该专利提起诉讼。

在异议诉讼中,相关专利局将再次审查相关专利是否满足授予或维持专利的必要要求。该审查将由专利局成员组成的专案组执行。在进行了异议审查之后,将会发布是撤销专利、以受限形式维持专利,还是仍维持为授权专利的裁定。如对相关裁定不服,可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提起上诉。

必须向联邦专利法院提交撤销诉讼。如撤销诉讼被视为是合理的,联邦专利法院的判决可能是撤销相关专利。如对撤销委员会的判决不服,可向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